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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某劳务派遣公司(乙方)有合作关系,也是劳务派遣公司(丙方)工人可以主张丙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甲方)与某劳务派遣公司(乙方)有合作关系,为甲方招聘工人,然后乙方委托我司,也是劳务派遣公司(丙方),为甲方分厂招聘工人,丙方负责代发工资和招聘新工人,乙方为用工方,负责跟工答合同和社保福利,乙方和丙方有委托协议。问题:工人可以主张丙方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吗?(工人已经和乙方签合同了)。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5-22 00:41: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实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
    综上,最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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