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离婚10年了,离婚时女儿7个月,抚养权归我,这十年里,前夫不曾来看孩子,抚养费一分也没给过,直接不联系。现在我们要换新房,孩子户口迁移还要通过前夫吗?谢谢
-
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 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另一方因为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
如果孩子户口一直跟着你,此次孩子户口随迁不需前夫配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