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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批。不去上班。然后去找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给我说自离。

劳动纠纷
2019-05-27 00:21: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合同到期,不需要辞职的。
    追问:可是现在公司不给我办理交接手续。还冻结了我的工资,公司说几天没上班,按照自离处理。
    解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1、合同期内可以辞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经行单位不会扣除工资。否则单位有权扣发工资,并追偿损失。
      2、但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 员工自离后,公司可以寄邮件告知来上班,之后就拿着邮件的回执来解除劳动合同,最好公司下个文件,写明员工自离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其次,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必要工作交接、返还公司财物等。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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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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