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衡南县长合采石场原股东,其中因帐目不清与其它原因,2017年,2018,两年都停工,但其中法人代表以各种理由编造说长合采石场所有证件已无效,再以手段迫其股东卖掉其中所有设备,共计85万元购得,当初合伙时是以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工商局只有法人代表一人名字,其下再是一份不怎么健全的一份入股协议,现在法人代表已发生变更,我们原股东全不知情,这中间存在巨大的利益差,而且是有预谋的欺骗行为,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你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到法院起诉!!!!!!!
-
可以拿合伙协议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