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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19年11月5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岗位为实施工程师,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4000元/月,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于2019年11月5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岗位为实施工程师,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4000元/月,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以来不按照法律规定按时发放申请人工资,以经济紧张为由,每月不按工资约定日发放工资。每月工资发放约定日为15号。未和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无故辞退申请人,且未提前通知,自2019年4月3日起,申请人被迫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请问我劳动仲裁仲裁请求该怎么写?

其它综合
2019-04-16 22:32: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