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车被对方撞了,全责在对方,这样会被扣分罚款吗?

交通事故
2019-10-02 21:39:5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了发生下列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罚款:


    一、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六十五条规定的;

    (三)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四)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七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二、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交通事故全责说明肯定是有违反交通法之处,既然如此肯定是要被扣分罚款的,至于扣分和罚款的具体金额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的具体判断来进行。
    相关的规定如下:
    1、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