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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女方婚前自己买的,婚后为了帮助男方,房子抵押贷款,离婚协议双方也说明了债务各自负责,男方目前无力还款,这时候女方是不是还要继续还款,或者有什么方法女方可以不用还款,房子抵押贷款都男方自己使用了,女方还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民事相关
2019-04-15 17:06:2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您好,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一般不须归还;详情可电询为您进一步解答。
  • 您好,女方需要先还款再向男方追偿,是否为共同债务按照离婚协议判断,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写好借款协议等,
  • 您好请问是以您的名义贷款吗?如果是这样,您有偿还义务,您可以向对方追偿。
    追问:房子是以双方名义抵押贷款的
  • 连带责任
  • 您好,如果抵押贷款的时候用的是女方名下的房子,女方也在抵押贷款协议上签了字,该笔贷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这是对外的效力,也就是女方要偿还贷款,否则银行有可能查封房子用于偿还贷款。但是依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女方偿还贷款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男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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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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