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农村宅基地自家改门,把大门口改成胡同,而宅基地确权时由于法律淡薄,把自家改门留出的道路写成胡同,如今邻居换主人,非要我们改门留出的道路?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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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并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报警一般不予受理,特别是一些比较小的民事纠纷,当事人最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发,如果协商不成的,就到法院起诉。
追问:九十年我家走南门往西院(我哥家)走去大街,后来我哥单立户,我爸妈说总走我哥院子不好,就把我家东耳房拆掉,形成了走东门往房后走,留出一条两米宽的道,而我们家东院邻居也知道这道是我们留出来的,一直没争议!但是宅基地确权时,那时人们法律淡薄,看到门口的道写成胡同也默认了!当时测量人也知道门口路的形成,邻居们也都知道!自古东院邻居就从来没走过我门口,因为邻居也知道我家门口路的形成!但是后来东院邻居改变主人,换成了我们家周边一个邻居,这个邻居也知道我家门口的形成!但是其人品不好,我们东院盖房时他千方百计讨好我们,而其今年盖完房后,立马咬人,非要争我们门口是公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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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建议您协商处理,如有争议,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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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提供给相关证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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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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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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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纠纷,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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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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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