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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8月份工作至18年12月份,因家事向单位请假未批准,领导直接说如果请假考虑不继续聘用,所以就辞职了,期间单位从08年到11年未缴纳养老保险,现在补缴养老保险三年两万块钱,滞纳金六千左右,我在当地医院当年工资每月五百,现在补缴的保险比工资还多,问单位要合同,人事说没合同,只有18签署的一份合同,而且只有一份,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维权?问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事业单位不在他们管辖范围,让我像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综合
2019-06-08 01:38: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手里没有合同书,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例如证人证言,同事出庭作证说明情况或者是考勤表,工资表,工资转账证明,纳税证明等等。
  • 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解决问题。
  • 员工可以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缴纳。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辞职的,其养老保险可以等找到新的公司以后,要求新的公司继续为其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公司也可以暂停缴纳,只要劳动者缴纳满15年,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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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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