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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是什么意思?拘留时间不是最长37天吗?37天之后必须移交检察院吗?检察院收到之后再做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吗

刑事案件
2019-09-25 05:27: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的,但是捕后可以延长,联系委托律师跟进案件。。。。
  •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的时间内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 刑事拘留最长有37天,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一般会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要是案情重大复杂的,还可以案场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检察院最长有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最后才到法院判决。具体会判多久,请参考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 你好,这要看具体是什么案件了。建议见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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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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