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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13年大学的时候掉了身份证,结果被人捡了,并且冒用我的身份证在珠海注册了一家公司,这也是我17年毕业之后,自己想创办公司,去工商局注册,工商局告知我的,后来我查询了这家公司在珠海,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珠海,17年10月我去珠海处理注销这家公司,当时跑了工商局,工商局要我去找地税,地税要我去找国税,国税说要我报警找公安局,公安局不接,推脱是工商局的责任,应该由工商局解决,当时工商局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带着我去了公司注册地址,但是去了之后,并没有注册地址上面的那个地址,只好作罢,来来回回一直拖了我两星期,还没解决。我只好回长沙,我复印了当时注册公司需要的文件,上面除了身份证是我的,哪些签字什么的,全部都是假冒的,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19-04-18 12:01: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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