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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2018年12月25日到2019年6月1日签了一份出租车合同开始开出租车,我是开白班的车主是开晚班的,由于交班的时候车主经常不加油,虽然有时让我去加了也给我转钱,但是也浪费了我的时间吧,而且有时车主不加油也不告诉我,我提出了提前退车,并且车主也同意了,告诉我找到租车人就提前给我退车,在2019年3月24日车主告诉我找到租车人了,并且把车钥匙拿走了,第二天检查车俩敲诈了我3000元修理费,从合同里交的押金一万元扣除,并且写了一份退车协议,协议是这么写的:“2019年3月25日退车,验车已经完毕,乙方需支付甲方3000元的一切修理费用,从押金扣除,从3月25日后车辆出现的一切故障与乙方无关,押金2019年4月9日退还给乙方7000元整。”然后双方签名按了手印。还签了一份在这期间我的班有违章罚款由我承担的协议,可是到了日期查询车辆没有违章罚款,我问车主要押金他告诉我不能给我退7000元,又让我承担租车合同里的提前退车的违约金5000元,请问律师这个5000元违约金我应不应该承担?我是不是应该按照退车协议起诉要求车主返还我押金7000元?

交通事故
2019-04-11 2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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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