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是原告,起诉离婚,原因是双方感情破裂,登记结婚5年未尽妻子义务,4年半内未回过家一起生活,现第一次庭审被告要求补偿十万,原告不同意,休庭了,下步又应怎样?

民事相关
2019-04-11 17:14: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的咨询问题,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离婚的时候选择诉讼离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标准的,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可以帮你应诉
  • 您好,因为不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您能与律师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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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