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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六十多岁,离婚)最近准备购买一套商品房,四百多万,缺口六十万,想让我出资,产证准备写她一个人的。说我出资后,可享有在此房的永久居住权。现我也答应购房后每月保证给她两万元生活费。她独子已婚,有独立婚房。我今年七十岁,我想我应以什么方法,保证享有此房的永久居住权,担心她百年后,其儿子收回妈的承诺怎么办。请教一下,如何通过合法手段,保证我的权益。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4-25 14:34:1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我国房屋租赁没有永久居住权一说,你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果你只是需要生前有个住处,过世后房子给她孩子的话。我给你出个主意:产证可以写她的,但你出资必须要签一个和她共有产权的协议(去公证一下),然后签一个遗赠协议,约定你过世房子份额给她孩子。这样,你又能解决问题,又能防止生前被赶出来。
  • 永久居住权,这种有风险,也比较难履行,还不如让对方写借条。
    追问:以未婚夫的名义在产权上加名,占10%的份额行吗?
    解答:你不限购的情况下 是可以加名的,你限购的话加不了,可以迁个代持协议
  • 永久居住权,这种有风险,也比较难履行,还不如让对方写借条。
  • 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相关协议。。。
  • 既然你出钱,要求加名才是稳妥。
  • 双方可以签署书面的协议
  • 可以让他儿子签字确认,或者保留好出资凭证。
  • 可以与女友、女友的儿子共同起草一份协议书
  • 你好,如果不能上名,必须和孩子协商写好相关协议,另外60万的费用要有证据保存
  • 可以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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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