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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男方去世后,女方放弃继承遗产,全部归男方母亲。那么男方的债务问题是怎么分配?男方母亲是否应拿出遗产偿还债务

继承
2019-04-11 21:32:1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1 作为共同还款人,就有连带责任,对于遗产,首先要还款,不足的,则由女方补上,即使放不放弃遗产继承权也是一样,继承了,首先要还款后才能继承,不继承,遗产不足以还款的,连带责任人要还款,债权人有权追偿。
    2 如果不是共同还款人,而是夫妻一方的债务,那么则在遗产部分来还款,不足以还款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求偿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依据该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依据该规定只要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有第三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推定本身不考虑该债务是否是为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只要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和第三人之间存在债务,都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采取推定制度。依据以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共同经营向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在性质上属于连带,即夫妻双方各自对同一债务负全部给付义务。对此,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带责任。就对外效力(人的权利)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可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非因清偿或者债务免除或者连带之免除,夫妻双方的连带责任并不因夫妻离婚而消灭。  婚姻当事人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这是因为:  1、夫妻双方本来就是同一债权的共同债务人,不论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如何变化,对债权而言,他们都必须共同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2、债务人婚姻的风险是债权人不可能预知的危险。离婚只是债务人内部关系的变化,就整个民事活动环境而言,这是相对方无法预料也不应该知道的事。因此,夫妻双方对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因离婚而改变;  3、夫妻财产是共同债务的全部担保。由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债务的担保,对夫妻共同债务而言,不论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应是债务的财产从而构成对该债务的担保。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夫妻对共同债务负担连带清偿责任。
  • 您好,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详情可电询。。。
  • 是的,由继承人即母亲在继承财产限额内为男方还债,债务超出继承财产的部分可以不还
  • 您好,应该的,遗产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负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 你好,男方的债务在遗产范围内偿还。
  • 您好,优先用遗产偿还债务,
  • 在遗产范围类先赔偿
  • 您好,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债务是什么情况,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 你好,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可电联或面谈。
  • 是的,就是这样,没有问题。
  • 你好,继承财产应该先偿还债务
  • 你好,属于其债务的,需在其遗产范围内偿还。
  • 需要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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