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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乳期替考罪会判拘役管制吗

其它综合
2019-07-18 04:04: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缓刑的,,,,
  •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一、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伤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三、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拘押于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20年。
  •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  一、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4、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上面就是为大家解答的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的答案。
  • 管制、拘役属于刑罚,是行为人触犯《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劳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  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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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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