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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结婚半年了,现在双方应感情不太好,老是吵架,双方都没怎么说话了,想离婚的话,彩礼需要还给男方?我们已登记结婚,就是夫妻性生活发生不多,这种情况算不算共同生活过?

民事相关
2019-04-09 11:49: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的话不需要返还,彩礼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或为婚礼所花费,除非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彩礼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男方生活比较困难彩礼需要部分返还
  • 算共同生活,但因结婚时间过短法院会秉着公平的原则要求你适当退还,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电话详询
  • 无法协议的,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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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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