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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夫2017.9.4离婚了,女儿跟随男方生活,离婚之后,男方给我电话拉黑了,不让我看孩子,我能以此为条件,变更抚养权吗

民事相关
2019-04-11 16:29: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男方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男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8岁以上子女愿意和您生活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您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您这种情况可以找家族老人或者找警察协调,如果男方态度强硬,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愿意让我了解更多情况,可以来电咨询,来电是免费的,我们这边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也可以加我微信,微信同手机号,希望能够帮助您。
  • 您好,离婚后未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也是享有探视权的,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准许您探视孩子。您是不能以此为借口来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但还有其他的法定情形是可以变更的,详细情况您可以仔细描述一下吗?如果不方便您也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离婚协议书上每个月支付抚养费800元,但是我现在没有经济来源,能不能去法院更改抚养费的数额?
  • 您好,您可以向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具体问题可以电话与我进一步描述或者转为一对一咨询,免费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您好,探望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您可以起诉您前夫,申请变更抚养权。详细咨询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添加微信,点击头像个人主页有我的联系方式,微信同号,咨询免费。
  • 您好,对方是否有未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如果对方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但是只是阻碍您进行探视,是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探视的。
  • 您可以主张探视权或变更抚养权。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解决变更直接抚养子女的关系问题,应当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也就是说,变更抚养关系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解决,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同利益,就应准许。由于本案中的女方刘某为精神分裂症患者,且尚未治愈,因此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可进行协商,只能走诉讼程序。  (2)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或者起诉主张探视权
  • 你好,你是可以争取变更抚养权的。
  • 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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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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