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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原告方,对方犯故意伤害已判决生效,坐牢了,但民事赔偿没有给,立执行案后,是对方家人付清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19-10-23 01:33: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负责,祝好运,积极处理
  •   1、具体量刑要看受害人伤得有多重、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因素;
      2、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除了判处刑罚之外,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侵权损害赔偿。
  • 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费用不包含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因此如果发生故意伤害的按键,当时人符合法律规定申请刑事附带民事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赔偿,但是不过扩上述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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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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