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父母最近接到法院的传票,具体询问下说是去年6月份发生的车祸肇事者将我父母告上法院。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父母开着老年代步车往家走后面一辆小车从后面超车,车速很快连续撞上我们车两次,后由车管所认定责任一人一半,虽然是人家撞得我父母,且我父母都有受伤,但鉴于我父母开的是老年代步车,养了大半年的伤现在还没彻底好,也没有对此判决多做纠缠, 对于此事人家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了,也没有向对方索要赔偿,但是老两口突然收到法院传票都蒙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受害人还要被告上法院,请问这件事我们要怎么处理,当时也没有具体算过医药费损失费等费用,肇事者也没有出现过,现在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将我父母告上法院要求赔偿肇事方损失,我父母这边要出示什么样的证据呢?需要请律师吗? 谢谢。我咨询的的目的是:明明是受害人现在却成了被告,我们要怎么做?我们这次车祸的损失要怎么计算,具体还需要什么证明吗?

婚姻家庭
2019-04-14 20:48: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看诉状,你这个没办法分析,如果对方车辆维修了,你们有一半的责任,当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你父母也受伤了,可以起诉建议聘请律师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积极应诉提出抗辩理由 。
  • 您好,需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 先带上证据找律师说明情况,再做下一步打算。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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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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