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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您好!我拿父亲房产证给朋友抵押货款,没有授权委托书,在小额货款公司签合同,我和朋友都是担保人,我父亲是借款人,身份证和名都是我签的,货款十二万,朋友拿钱跑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要负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19-05-23 03:00: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签合同时,合同的头部和结尾在姓名旁边签身份证号码是为了避免被告以签字人与自己同名而抗辩。因姓名可能同名但身份证号码唯一,所以通常建议连带签写身份证号码。合同签名如果和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通常按合同签名人作为合同当事人。但有案例中,法官曾以身份证号码对应的人作为合同担保人的情形,大致理由是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在担保人栏该人写下自己身份证号码是愿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 因你朋友并没有还款,因此,你的担保义务并没有免除;现在还存在担保关系;担保公司依据你签订的担保协议和《担保法》的规定可以收你的房产;你如果要免除自己的责任,可以先将你朋友所欠的房款还上,然后再向你朋友追偿;或者是你让你朋友重新提供新的担保,然后再和贷款公司协商免除你的担保责任;还可以就担保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后,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成立,是否要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要根据具体的委托事项来分析:  1、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在办理委托事项时,不一定需要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也可以不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或第三方要求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被代理公司应该向代理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应该有:委托公司(被代理公司)与受托公司(代理公司)的名称、委托办理的事项及相应权限、委托书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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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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