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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工资给了姐姐,弟弟闹离婚,女方要装修费的一半财产,但是装修费用是从姐姐的卡里支出的,是替弟弟垫付的,(是口头说的,没有协议,没有借条),装修费用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9-04-17 06:36:5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您好,由于您的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从当前表面文字上来看无法给予详细答复,建议或来所面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 你好 如果钱是由父母出的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钱是从姐姐的银行卡里支出的,算弟弟的夫妻共有财产吗?
    解答:不算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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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