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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教育机构的老师,一个半月前我想上司申请离职,她答应我4月7日离职,但是还没有签字,说到时候再签。后来我问她拿表想去办离职手续时,她没有帮我交表签字,说让我4月10日再去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日期也改为10日。这些都是口头商量的,我答应了。期间因为课逐渐减少,所以我周日时口头和上司请假去拔牙,她答应了,她当时说可以帮我顶着先不用请假单,后来拔了牙后一周去拆线,因为周日没课我就直接和她请假了,她也答应了,同样没有假单。后面几次都是周日时请的假,应该有5次左右了。现在因为听说15日前离职公司不帮买当月社保,就算自己出钱也不行,所以我想把离职日期推迟到17日。到7日为止我手头上的学生已经基本转出去了,只有一个我不知道有没有转,她也没有和我提。我想推迟离职日期,她当时答应了,但是后面的几天不过去上班,只要乐捐五六十块钱就可以了。后来她让别人转达给我,希望我的离职日期按照原来的,说这句话钱她和我说有个学生的课时费多发给了我,让我当场退转给她们。因为我还没有收到工资条和工资,所以我没答应,和她们说要等我对了工资条才能发。她没答应,说如果不发的话就得补回之前的假条,我一听觉得是在威胁我,和她说为什么要出尔反尔,为什么多的课时费一定要我现在发,她没和我说清楚这些,说让我可以去咨询财务。我现在很担心她是不是在套路我,到时候算我旷工,直接算我自离或者开除。希望你能给我一些意见,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4-08 12:41: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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