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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4个子女,一直和小儿子生活在一起,拆迁后把房子也做到小儿子的名下,事后老人有点作,要还房子天天跟小儿子闹。经村委调解和老人的意愿,现小儿子同意把房子转让给二儿子,今后老人的一切事物都有二儿子承担。现因老人意外摔倒,不能行动需要照顾,二儿子家提出在医治过程中要其他子女来共同照顾老人,其他子女不同意参于,只尽自己的本分来照顾老人,现因此事天天在闹,老人也无人问津,该如何解决?

婚姻家庭
2019-04-08 10:3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虽说可按照协议约定的履行,但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 那就起诉解决赡养老人事宜。
    追问:问题是二儿子把老人的房子卖了,其他子女要求平分卖房子的钱后共同承担照料老人,二儿子家不同意,坚持说照顾老人是子女的义务。
    解答:对的,每一个子女都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 您好,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与他财产给哪个子女无关。
    追问:你好汪律师,你说的对,和我想的是一样的,但经居委调解老人今后的一切事务有二儿子承担责任是二儿子自己签字同意的。所以其他子女不想参于,只愿看望老人,不愿照顾老人。现二儿子把老人的房子卖了,得到全额房款,是不是要承担起主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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