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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婆婆生前一直是在我家住,老人有7个子女,在这期间其他六位一直都没有给老人生活费,请问婆婆过世没有立遗嘱,他们可以继承遗产吗?他们要求平分遗产合理吗?假如其他子女有继承权,我可以要求多分吗,毕竟婆婆在我家住了28年。

继承
2019-04-07 1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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