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借钱还不了款,是否可以直接诉讼已认缴期出资已到但未实缴的股东,及其连带责任的发起人
是否可以直接引用公司司法解释第22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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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直接追究股东的责任,要告公司,公司财产不能偿还的,在执行中可申请追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未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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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有破产、清算程序时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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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因此,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如果公司在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后,明确拒绝提供查阅或在法定期间内未予答复,那么可以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知情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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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只能选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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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借钱还不了款,是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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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具体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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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公司借钱不还应当先找公司,如果公司有钱偿还必须先用公司的资产还,如果不足再和股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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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