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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肋骨骨折的鉴定标准,工伤和交通事故的标准一样吗

交通事故
2019-11-18 06:41: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不同。
  • 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2、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
      3、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4、伤残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 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痊愈或是出院后两三个月可做骨折伤残等级鉴定,向司法鉴定机构递交齐全资料进行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没有功能性障碍时,是无伤残等级的。赔偿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有车辆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关于工伤事故可否双赔,《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如其就民事侵权已实际获得相应赔偿,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待遇总额内补足工伤待遇。  因侵权人逃逸等原因,劳动者无法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先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其向侵权人主张后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可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其向侵权人主张后仍不能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向民事侵权人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可视情追加劳动者为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后,劳动者又向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追加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当事人,使其依法行使对侵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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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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