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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车方应该给予死者方哪些具体项目的赔偿,其赔偿的具体金额怎样计算?死者是89岁的老人,对方认全责。

交通事故
2019-08-25 06:14: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
  •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A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B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A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B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Χ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道·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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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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