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同意交社保,老板就把我们的钱给扣了,而且交社保的钱全是我们的工资一千多,这样是不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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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社保一般都是公司和个人一起来交,但是您讲述的不够具体,具体请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
追问:我来上班的时候老板说工资是6500,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是5500我去找他们,他们说那一千块钱交了社保了,我也没有同意交社保,他们就给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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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与律师面谈,不知单位是否也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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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劳动争议有四种途径,1、协商2、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4、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纠纷,它的原则就是"先仲后裁",不经仲裁法院不会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到公司住所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领一张仲裁申请书,把申请人的信息、公司信息填好,写上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提交你掌握的证据,等待通知。根据仲裁庭的通知按时出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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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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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己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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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社保交的数额是有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不能只让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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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