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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半年以后可以在起诉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9-04-11 15:08: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这样的,六个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诉
  • 你好,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前提是你要有可以跟他离婚的有利证据,如果对方有家暴、有赌博等恶习,那么法院就会准予你离婚。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可以 。
  • 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在6个月以后起诉的。
  • 半年后可以二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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