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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武汉居住的,但户口在本省其它地方的,在户口所在地交了医保,在办卡时说我的信息在武汉,说在武汉办医保卡,在武汉办了医保卡不能用,想回户口所在地补办卡,户口所在地说要把武汉办的医保卡取消,才能回户口所在地补办卡,怎么弄啊

婚姻家庭
2019-06-26 13:26: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咨询相关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咨询,免费解答,希望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 离职后把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进行个人缴纳,需要办理:1、需要单位离职证明,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办理转移手续;
    2、劳动保险是捆绑式保险,社保转移医保自然跟随转移,无需另外办理手续;
    3、若果是单位欠费必须补缴,个人欠费一般不需要,如果社保让你补缴后转移,你还就得补缴;4、无论是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缴费年限都是按月累计,每累计12个月为一年。缴费是按月 缴费;
    5、办理了社保转移手续,你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了。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发生劳动争议不是必须到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劳动者解决纠纷,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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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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