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有买社保,我还可以买个人的养老金嘛。以后两个养老金还可以领取吗?
我的父亲已经离开单位三年了,他买了十12年的社保,今年已经65岁了,不知道如何是好。
请问我父亲的养老金还能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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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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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累积缴纳15年以上退休时候即可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待遇。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五条规定:
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①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②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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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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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周岁为139,50周岁为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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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