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月薪税前工资20000元,另外还有每个月3000元发票抵扣补助,单位缴纳的社保基数为北京市最低标准,现在这个单位工作9年,我想咨询产假工资怎么发放?具体发放金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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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社保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可要求单位补缴,产假期间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工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晚婚晚育有延长),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工资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那是由基金来支付你的工资的,具体标准为你所在的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的话,那就是单位来支付你的工资,具体标准为你本人产假前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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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 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 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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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发放基本工资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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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产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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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际工资计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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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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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