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7年把期房转卖给朋友,房子因没下来只有和开放商签订的协议,名字做了变更!开发商承诺两年办证,我也就承诺给朋友三年内办证,朋友因钱不够,需要贷款,我就为了挣利息选择我贷给他,按银行利率附属一份协议,可是两年后开发商迟迟办不下来手续,之后朋友拒绝每月还我钱!到现在已经10多年了,我以欠钱不还起诉了!可是法院判决我输!判决如下,本院认为,原告按照借款合同纠纷请求被告给与欠款,依据的是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保定市房产买卖合同及协议,双方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房屋,被告分期支付房款,原告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纠纷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拖欠购房款引起的纠纷。原告应具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及处置权,但原告未向本院提供证据证明对坐落在保定市百合园x号楼x单元xxx的住房具有所有权,亦未证明原告对该房屋具有处分权,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对此本院不予支持! 我就是像银行似的借给他钱了,每月还我钱,可是他因为开发商办不下来房本,不还我钱了。我觉得属于民间借贷啊!还有为什么找我要房屋处置权所有权,我只是在开发商那里做了名字变更!我要是有处置权,我还给他打什么官司啊!我现在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4-02 18:15: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