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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给我打了欠条,已经过了欠条上所写的还款日期,请问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9-04-15 08:05:54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有欠条的,如果也能找到对方,起诉就很简单。 凭欠条写好诉状,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然后带自己身份证到对方居住地区县法院去立案,按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话,一般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
  • 你好,如果仅是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的话,是不影响你起诉的,按新的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这期间你都是可以主张权利的,建议你带上相关文字资料当面详谈。
  • 你好,原则上可以。具体需要看你的欠条内容。
  • 约定的还款日期是几号呢?欠款金额多少?
    追问:约定的日期是五月一号之前,金额是11333元
  • 过了多久?有没有三年
  •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民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欠条而言,是两年。既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视为债务发生之日,两年内如果不像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丧失了在人民法院胜诉的权利。也就是债权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无法请求通过法院的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虽然不能通过法院支持取得该债权,仍然在两年过后向对方请求债权,不过对方还不还那是债务人的问题了。如果该债务超过了四年那么将无权取得欠条上所载金额。如果取得将构成不当得利。
  • 有证据可以起诉
    追问:那请问什么可以算做证据?欠条算吗?
  • 超出还款期未还款,可以要求欠款人还钱。
  • 你好, 具体需要根据欠条内容判断分析
  • 你好,建议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当然可以起诉,但你你的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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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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