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书(申请书可以到网上下载,也可以由迁入地提供),迁入地批准;
2、向现在的户籍所在地提交迁出申请(申请书可以在网上下载,也额可以由迁出地提供),迁出地批准并开户籍证明;
3、持迁出地派出所开的迁入地批准的迁入申请书到迁入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现在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明
5、持迁移证明、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户
居民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