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名字是我老公,户口本户主名字是我公公,房子里有一家六口的户口都在这上面,请问这房子应该是我公公的还是我老公的?如果公公过世,这房子是所有子女分还是属于我老公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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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或建设,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不涉及你说的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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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只有你和你老公名字 属于你俩的财产。与公公无关。属于你们夫妻的,其它子女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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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证为准,产证上是你老公的 就属于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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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为准,产证上是你老公的 就属于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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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产证来看产权人是你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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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老公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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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夫妻离婚发生的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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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你老公的,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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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公婆买的还是谁买的?六口人都有哪些?户口和这个不搭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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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的话应该是你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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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产证来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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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