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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关于孩子探视权没有明确规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4-13 08:00:0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双方再次进行约定,如果阻碍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通过诉讼保障探望权的行使,具体电话咨询。
  • 可以协商,协商无果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 探视权,也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确定探视权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婚姻法在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上,明确规定了父母双方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原则,父母应该通过协商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方便探视人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理的探视时间、方式、或者按照法院判决安排探视的时间,如果说子女已经有辨别能力的还应征求子女的意见。
  • 你好,可以另行协商或者诉讼
  • 你好,可以补充协议的。。。
  • 您好,探望权是法定权利,协商不成可以单独诉讼的。
  •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单独起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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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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