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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外婆于3月10日在老家去世,次日本人在老家合法鞭炮经销商处购买烟花爆竹7件,主要用户外婆葬礼上使用(本人系贵州人士),购买后本人使用自己的车辆运输至外婆家,在重庆境内被重庆治安大队查获,随后移交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对本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没收烟花爆竹的决定。因本人在国有企业工作,拘留会对本人造成一定影响,并家中儿子刚满半个月,妻子闲业在家带小孩,本人系家中唯一经济来源。那么本人在此次处罚中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从轻处罚原则,免除5日的行政拘留,应该如何写申请复议书。首先,本人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上面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盖章,第二本人购买烟花爆竹是事出有因,且不是用于违法活动。第三,因本人工作性质以及家庭原因能否申请减免?第四,在农村,也没有专门运输烟花爆竹的机构和运输单位,试问购买爆竹后如何运抵外婆家,综上,请律师给与建议,本人应该如何处理此次事件,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刑事行政
2019-04-02 06:37: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