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到约定合同到期日后还没收到通知网签,是否可以不履行合同,房子不卖了,合同上写逾期7日卖方可自动解除合同,和追缴违约方百分之2O的房款。我可以不卖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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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实践来看,到合同约定到期日还没收到网签通知,不一定可以不履行合同。。一般卖方可以解除合同,系对方逾期付款超过一定期限等引起的。建议仔细分析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特别是要界定清楚双方各自的责任期限,避免违约。请我方要慎重发解除合同、不卖房的声明或通知。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具体须结合案情与证据分析。后续若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代理,可联系我并携带相关证据到我们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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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上,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但您所陈述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约定解除的条款,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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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按照你这个的约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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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卖方违约,应按照购房协议上的约定支付买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未果的,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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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起诉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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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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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