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村征地拆迁,集体经济分配一事,我夫妻只有一女,已在不知征地拆迁情况之前领证结婚,按村上制的分款方案(第三条,本村正常婚配男女及婚后子女均以全成分款)可至今已过半年之久,我少分到一个人的所有款项,代表/组长都成认按方案应该分款,其原因只有一个,说我的户口薄资料交迟了,多次找组长/代表,他们推来推去,现在答复只给我三成分配权,这样没有道理,这是不是在歧视我没有儿子,给女儿找了个上门女婿?我该怎么维权,敬请律师给我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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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付应有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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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分配方案,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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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