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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出险了,对方全责,我车门被划破,无人员伤亡!能不能要求对方赔付我车辆折旧费等

交通事故
2019-04-10 05:10:5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不支持折旧,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其他合理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则应该由对方赔偿因事故而造成的全部合理的损失。

    而如果只是车辆受损的,除正常的车辆因事故受损而产生的修理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外,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误工费、因车辆修理期间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或租车费用等实际产生的合理的费用。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好,车辆折旧一般不予支持。可致电详询。
  • 折旧费协商解决处理,具体来电
  • 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折旧费
  • 你好。车辆折旧费的认定在实务中较难,一般适用于购买之日起6个月内发生事故的新车,且通常会考虑被损坏部分的价值等。以上希望对我方有所帮助。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就此出示的交通费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对方索赔,对方拒绝索赔的,可到相应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你得保留对方负全责的证据,比如医疗单据,交通事故责任书等等。
  • 你好,新车可以要求适当的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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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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