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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多了,财产没有变化,都没有再婚,经夫妻双方协商同意能更改离婚协议吗?需要什么手续?公证可以吗?

民事相关
2019-04-16 02:26: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并记录入笔录,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则签字后则不能反悔。 但如果是另行制作调解书,则签收后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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