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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一定要有律师在场或进行公证过的才有效吗?自己盖章按手印确认的有效吗?

刑事行政
2019-03-29 13:25:2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遗嘱不一定要有律师在场。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1、本人亲自到场;
    2、本人亲自书写遗嘱;或者可找第三人代书遗嘱,但一定要注意《继承法》对于遗嘱形式要件的要求,稍有瑕疵,遗嘱即使公证了,也无效。不过公证处的人一般会审查。
    3、带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4、带上相关财产(未来遗产)的资料原件;
    5、涉及到结婚证等证件的,要到民政局补办后再立遗嘱;
    6、带钱,交费。
  • 有效,但是最好就是委托律师草拟再到公证处公证,确保效力最大化
  • 遗嘱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未经公证也是合法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但是以后立遗嘱的人不在了,就可能产生纠纷了。
  • 你好,你这个是有两个以上的见证即可
  • 遗嘱有两名以上的律师见证,效力更强。
  • 您好,自己这样操作可能无效。
  • 遗嘱的形式有: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自书遗嘱是可以的。
  • 这个作为过来人的经验,最好公证,至少进行见证。
  • 也可以,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就有可能存在不能顺利执行遗嘱的风险。律师见证是确保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一份有效遗嘱,确保遗嘱的顺利执行。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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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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