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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方起诉离婚,B方避接传票,法院如果公告B方仍不来,A方是否要等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然后又公告?

民事相关
2019-03-30 18:21:1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因为您已经起诉离婚过一次,您去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此时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判离婚的概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很多。
    能不能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你们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离婚的情形,所以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大的。但是
  • 无论被告到时来不来,法院公告期满即可开庭和判决
  • 第二次起诉,对方仍不签收法律文书,仍需公告。
  • 都有可能,具体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追问:第一次公告是否发两次,每次60天,如果没回应,然后需等半年才能第二次起诉吗,然后又发两次公告?
    解答:你好,第一次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需要60天。开庭以后下达判决书,如果对方还是不领取的话,仍然需要公告送达,还需要60天。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那么过了15天的上诉期后对方未上诉的,可以请求法院出具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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