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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在A公司本地上班,B公司外地是我朋友,他让我远程协助他办公,经常电话视频联系,也发我工资,让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AB公司都签订了合同,属于同一时间在两个公司上班,不过2018年初在A公司离职,2017年底B公司离职,在B公司共计干了4个月,然后2019年C公司要求必须缴纳个税,在税务局查到我同一时间挂靠两个公司,C 公司老板让我把B公司外地的取消掉,我就点了从未在B公司任职,现在B公司税务局查到他说乱用身份信息偷税,我现在还该不该承认在B公司兼职过,假如承认了,对我自己有影响吗?

劳动纠纷
2019-05-23 13:29: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C公司要求必须缴纳个税,自己有影响
  • 挂靠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必须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而且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员工时间的,那么要提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者在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呢这个问题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若没有约定试用期,则没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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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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