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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租了我的房屋,却还剩几个月的房租费未交,就跑了,我已经找不到他了。我如何追回欠款,起诉他,法院给他传票,但我不知道他的地理位置在哪里

债权债务
2019-04-12 22:00: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有对方的身份证号吗?如果有的话可以先去派出所先去问一下
  • 您好,租房子时候有没有登记身份证信息呢
  •   借款人人下落不明,如何追回欠款?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直接起诉,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起诉要求债务人返还。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后,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支付借款。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   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要了解更多诉讼发现相关,请点击:诉讼
  • 您好,可以公告,拿到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
  • 您好,请问您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吗
  • 可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
  • 可以起诉的
  • 您好,需要提交对方的送达地址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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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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