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95年承包证上登记有两块地,是写一起的,面积2.3亩,我家种到03年,04年这两块地的其中一块被村委和村民小组长当绝户抽出,说哪块地是我一个阿伯没后代的地进我家的证的,我家一直上交农业税,交至国家免交为止,去年土地确权村民小组长又以两块地写一起四至界限不能代表两块地为由,两块地2.3亩只确权一块1.2亩给我,另一块地不给予确权,我写申请书交镇政府,人家说我的地没有界限和面积,要我去找测绘所来勾图标界限和面积才给确权,我说我证发到手上就是这样了,这样失误不是本人造成的,责任不该由本人承担,他们又说哪块地我爸到底有没有继承权,这个地进到我爸名下还是我阿伯的地吗,土地确权按95年的证确权,怎么要我找人来勾图呢?这个程序我要怎么走?

继承
2019-03-26 21:35: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