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在深圳打工,由于男友的特殊行业(服务业)故很少休假,本应13天的婚假(广东省规定晚婚假=3天+9天)也只能休3天,五一、十一、春节最多只能休3天,而我们户口所在地为吉林,3天时间显然不够,已经同居2年,想取得合法证件,又不想因此丢掉工作,请问我们是否一定要回长春办理结婚证?是否可以在深圳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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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当地居住,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证。详细情况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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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在深圳登记结婚,至少有一方需有深圳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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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这是规定,如有可能与单位交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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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