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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朋友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我是担保人,朋友跑了,银行一直也没有诉讼,已经过了两年,请问我还要承担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3-29 09:31:2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贷款担保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详情请致电或当面咨询。
  • 得看担保期限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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